方,他看着面前一个褐色衣服的先生,跟着他的脚步一点点往外爬,一路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他一会儿悄悄的换一个先生,像是一个作弊逃窜的老鼠,他的心跳的很厉害,生怕被人发现。
当然,不会有人发现,没有人在乎一个奴隶到底跟在谁的身后。
他来到了娱乐区。
比起香槟的糜烂,这里看起来至少像个正常的地方,人们穿着衣服,谁看起来都像先生,他在一个灌木丛边抬起头好奇的看,找他的小偶像在哪里。
——
他找到了。
下午两点,一个穿着衬衫和长裤的青年从路边走过,发现了他。
言欢看见突然冒出来的奴隶有点惊讶,他还是笑着的,看见自己时两只眼睛都亮了起来,与上次唯一不同的是,他身上带着凌乱的鞭伤,不同于情趣,甚至没有章法,一条一条纵横交错,完全来自于泄愤。
“你……”言欢刚发出一个字。
巨大的犬只就爬了过来:“言欢言欢。”
像看见最喜欢的朋友,黏在他的脚边,抬起头,似乎在要礼物。
言欢一贯没有表情的脸微微柔和了一点,他轻轻发出一声:“乖。”
有安慰,有同情,也有叹息。
一个字能有八种意思,像是被面前的小傻子带出的坏习惯。
言欢跟27不一样,他不喜欢说话,总觉得每次声音从喉咙里滚出来都要消耗太多的力气,于是只简单的讲了一句:“带你去找先生。”
27很高兴。
言欢牵起了他的链子,像拽着一条狗。
人可以当狗吗?言欢突然莫名想到了这个问题。
答案在自己身上已经有了,当然是可以。
但是,言欢第一次觉得狗真好啊,忘了自己是个人,理所当然的满地爬,理所当然的去找先生。
只要有人理他,他就可以真心诚意的笑起来,在人身边摇着屁股打转。
花魁,奴隶。
穿着衣服,还是带着项圈。
有什么区别呢?
“言欢言欢,你每天都有先生疼吗?”他问他,很开心的问。
“有。”言欢回答。
“好厉害啊。”
“嗯。”
“27今天也能有先生吗?”
“能。”
言欢听着他雀跃的询问,像是个在期待糖果的小孩。
言欢轻轻笑了一声,看向他。
27看着他,有些疑惑。
“你很乖。”言欢这么回答他。
27笑的弯了眼睛。
言欢把他带到了一个工作人员的更衣室里。
对于娱乐区的大部分人而言,言欢这个名字颇有吸引力,于是如同爱屋及乌一样,他手边牵的奴隶,身价也仿佛贵了起来。
平时没办法支付昂贵费用的工作人员看着言欢身边的奴隶,目光转移了过去,27显然有些兴奋,言欢看见他的耳朵尖微妙的红了起来。
“可以玩。”言欢松开手,他手上的链子松开,被人接了过去。
一、二、三、四、五。
五个人,言欢数了数,刚好是27需要的人数。
人群围了上去,27被淹没在人堆里。
言欢从来不多说不合时宜的话,但他还是破了一次例:“对他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