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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何在】(4.1)(4/5)

己的

妹妹。这一次,无论谁都别想把心儿从我身边夺走。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生

命或者触犯法律,这一次我都不会再妥协。这一次我不会再考虑利弊,只会考虑

对错。我的解救成功率在这之前是百分之百,在这以后也会是百分之百。

就算是死亡,这一次也别想把我们分开。

我笔直地走到土屋门口,门外已经水泄不通地挤满了愤怒的村民,挥舞着各

种各样的凶器,此起彼伏地喊叫着:「打死那个警察!」「不能让他把我们老婆

抢走啦——」「不准他走了……」

我不是次面对这种场面。他们曾经用这种办法成功阻挠过其他的解救行

动,但对我没用。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们当中确实可能有悍不畏死

的家伙,要对付这样的家伙,就必须表现得比他们还悍不畏死。

民不畏死确实令人恐惧。但一个悍不畏死的警察,一个悍不畏死的哥哥会更

令人恐惧。只要能救走我的妹妹,我可以不择手段。我马上就朝天开了一枪,子

弹穿过茅草屋顶,枯枝碎叶簌簌落下。然后我疯狂地怒吼道:「来啊,打死我。

我还有六发子弹,拿六条命来换我的命!」

枪声暂时压制了他们的声音。我抓住时机,继续歇斯底里地咆哮道:「这个

女人,你们留不住的。要么让她现在跟我走,要么你们赔上几条人命来打死我。

打死了警察,这件事就闹大了。国法不是儿戏,你们要是打死了警察,还想留住

这个女人?我那些手下已经救了人回去了。我这个领导要是没回去,你们自己考

虑会是什么后果。」

村民们一时没有再说话,但也不曾散去。我也不等他们回答,拉着心儿就走

向屋外,毫不退缩地走向看似凶神恶煞的人群。在旁观者看起来,或许我带着一

种虽千万人吾往矣般一往无前的气势,但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为了带走我的妹妹

而已。發鈽444.cом

世界上的事便是如此。在这场比谁更不怕死的竞赛中,我的气势占了上风。

有几个人看着我手中的枪,退开了一步。但还是有人挡在我的面前。一个个子比

我还高的年轻人愤怒地瞪着我,不肯移开脚步。

「让开。」我平静地对他说道。

他没有回答我,圆睁的双眼中带着不甘。

「你这是阻挠执行公务,已经犯法了。」我瞪着他的眼睛,和他对视。

「别他妈拿犯法来吓老子。」年轻人粗鲁地回答道:「我们买来的老婆,凭

什么说带走就带走。」

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这年轻人大概就是在世纪之交出生的吧。

我没有时间思考这是谁的悲哀,简单地回答道:「因为法律规定不许这样做。」

年轻人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罢休:「我们祖祖辈辈都是从外面买老婆。我奶

奶是我爷爷买回来的。我娘是我爹买回来的。你一句话说不行就不行?」

我不在乎他能不能接受。普法工作不是我的职责。我只是告诉他:「对。法

律说不行就不行。除非你推翻共产党,自己当皇帝,自己定法律。不然你就是对

抗国法。」

年轻人还想说些什么,我见天色已暗,不能再耽误时间,便怒吼起来:「让

开。」说完便举起枪口顶住了他的脑门。

村民们喊叫起来。年轻人也哆嗦了一下,但仍然强硬地挡着我:「你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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