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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入股企业(3/3)

方电报线路给西雅图卫戍司令部发一份电报,询问一下茂昌行在当地的口碑及为人处事情况,下一步再做道理。”

范鹏飞向来是行事稳重的人,不可能听信一面之词,西雅图卫戍司令部有很多当初亲卫队的兄弟们,问一下便水落石出。

这又不费什么功夫,何必冒风险呢?

他并没有说什么重话,但是欺骗一位陆军准将罪名非小,绝不是眼前这两个华裔商人能够承担得了的事。

说到底

大唐王国是一个以封建贵族制度为核心的王国,虽然名义上实行开明的君主立宪制,但此君主立宪制,非彼君主立宪制,实际上是国王陛下独裁政府。

优待商人,那也不可能任由商人在军事贵族头上胡作非为,那成什么话了?

根据大唐王国的刑律;

政府公职人员和军事贵族等特权阶层,不得以职务谋私,违者视情节不同予以严惩。

但这不是说政府公职人员和军事贵族就不能合理投资,钱只能放在家里面生霉发烂,啥也不能干。

这既不合情,又不合理。

大唐王国很多政府官员和军事贵族投资商铺,田地,工厂,码头,铁路或各种实业,按投资入股获取合理报酬,是正常的资产配置。

这里面有没有利用职务影响呢?

多多少少是有一些的,比如大贵族入股的企业,一般人就不敢去吃拿卡要,根脚硬的大公司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在哪一个省都畅通无阻,这多少有一些背景。

但这里面要拿捏一个分寸,第一是不能占据控股,一般是5%到10%的投资性入股,占据一个董事席位,但不是控股地位。

第2个是避开敏感区域,比如交通部大臣黄元甲子爵投资入股的企业,就不能和交通行业有牵扯,比如水泥,钢铁,建筑行业等等,他投资石化产业或者食品加工就没问题,不能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

第3个要撇清关系,不能任用直系亲属担任企业职务,那个性质又变了,仅仅收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是没问题的。

话题转回军方,很多军方高级将领也投资地方产业,只要和军方没有什么牵扯,也不在自己的辖区范围内,那就没什么大问题。

比如林峰上校引荐的茂昌行,意图在韦拉克布鲁斯市发展近海捕捞业和罐头加工厂,这地方属于墨西哥领土,和王国军放挨不上边,属于合理的投资。

即便官司打到参谋本部的军法部,林峰上校也半点不怵。

林峰上校能够做到野战师级的高官,可不是没脑子的人,密切双方关系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把即将成为长官的范鹏飞准将带到沟里去呢?

他之所以敢于替范鹏飞准将答应,是仔细考证过田氏兄弟的茂昌行实力雄厚,口碑相当不错,顺水推舟多一条发财的路子。

越是往上走,花销越大。

大唐王国贵族阶层形成的时间不长,但不可避免的很快被奢华生活所影响,这是由于贵族阶层骨子里面崇尚的那一套东西,也深受欧洲贵族阶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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