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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杀死他!(一)(2/3)

国如此不禁打,这么快就被大宣国攻占。而沃斯的粮还没有筹备齐整。洪亮刚一到边境就得知沃斯国的大军已开始在边境集结了。

大宣的骑兵迎而上,手中的长矛也直直指向了沃斯人!他们后是整齐的步兵弓箭手,一声“放!”的指令,斜指天空的箭矢冲天而起,经过谷地上空,纷纷下落。

此时的卓罕正狞笑着一钩

刀轻便犀利,而且小巧易携带,劈砍时不易折断,而且破甲功能奇佳。这环首刀的刀有一定的弧度,在匹疾驰的速度下即便劈砍,也不会因为冲击力而震飞脱手,而刀砍后也易于离。

沃斯的骑兵洪般涌,只见黄尘中,数千铁骑中呼叫着“hurree!(冲啊)”策狂奔,顺着谷地边缘边撒开了队形,同时扬弓搭箭,只用两的力量控制匹,在疾驰中箭雨;同时中间冲另一队骑兵,一片长矛被他们扬起,带着破竹之势直直冲锋。

两支队伍第一次对冲,大量的骑兵就纷纷落。痛苦的呼号响彻了山谷,山谷中回旋着血腥刺鼻的风,地上的黄沙已成为褐的血泥。

可是步兵对上骑兵,那是在用血之躯阻拦铁蹄。瞬间,成片成片的士兵被践踏于下。尽大宣步兵及时变换队形,依旧不能降低减员的速度。

由于这条防线就是以山脉作为依托的,所以沃斯国攻东必然要通过这个椭圆形的谷地。

虽然洪亮手下有两万骑兵,但是从数量上就无法与沃斯的骑兵抗衡。而且山地作战,战车和重甲兵的优势现不来,所以这次十二万兵皆是轻甲。

骑兵倒下空的地方,被后面的大宣步兵立即填补,不让沃斯的骑兵有更多的驰骋空间。

平原国家的军队,由于在骑兵这方面是短板,因此特别调战阵。因而大宣步兵整齐划一地位于骑兵后方,反而大面积受到了箭雨的攻击,一就倒下了五六百人。

沃斯骑兵的速更快,而且队形并不整齐,因此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亡,反观大宣这边,由于沃斯骑兵先来的两队骑兵以骑的方式发的箭矢,数量虽不及大宣,可给大宣步兵造成的伤害面积却很大。

此时,双方的骑兵已厮杀在一起,大宣骑兵的长矛沃斯骑兵的,尔沃斯骑兵的长枪也毫不示弱,凭借匹的冲势和沃斯人大的魄,枪枪

沃斯国的长枪枪下方有一个钩,长枪刺,击杀一名士兵,收回时再一勾,又会把另一名士兵勾拽下。沃斯的武并不单一,除了长枪,还置了近战武——环首刀。

洪亮看得心焦不已。这么大的伤亡,看士气就萎靡了!洪亮大喝一声:“冲!”就提刀上。“将军!”亲卫们阻止不住,只好驱随。

沃斯今天率军的是沃斯王第九卓罕,也是沃斯最喜的儿。因为这个儿长得最像他,力气最大,骑也最好,被誉为呜呼和斯阿哟亏特尔(不怕死的勇士)。

沃斯国是背上的国家,军队都是骑兵。大宣国是平原国家,平原的气候虽然可以很多产的作,却偏偏不适合匹生长,所以,大宣的战全靠从东和沃斯走私过来的。

由于洪亮一当先地驻东,使得楚清派的十五名密探直接随着大军的移动,顺利重新联系上了东的北。也因此,当洪亮刚抵达边境,就接到了来自当地密侦司的情报:沃斯国派五万骑兵集结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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