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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2/2)

赫伯特看见莱奈尔睡得熟了,不安地在动,叹了气。

他从沐浴在鲜血中的野兽慢慢变成人类。

场面很混,人们仅能凭借事先约定好在脸上的布巾辨认敌友,他们偷袭前先搞了块布遮住脸,并不是简单地遵从盟友中一队人的本土迷信——被杀死的人看不见杀人者,就只能老老实实咽气,否则就会变回邪恶之报复寻仇——而是为了这之中,尽可能地减少误伤。

反正赫伯特会杀够数量的。



他抬看向梦境的天空,这只是前天发生的事的幻影,真实的环境中他不应该在红得发黑的天空中看见血的龙的剪影,沉沉地凝聚在他的,又如闪电般游离而去。

莱奈尔握着短剑,并没有认真地砍下去,他不想挤上去肆意劈斩。

嗜血的本,是为了给龙表演而培养的,还是天生而来龙顺便欣赏的呢?

惊恐地砍人肩膀、肋骨、盖骨,杀得慢,容易被反击不说,还会让珍贵的武卷刃,尽战斗完后可以用敌人的武凑合补充,自己的刀剑还是更称手。

很久以前他喜这样的红,用牙齿撕开猎的咽看到这样的红意味着可以饱饮温,咸咸的,好喝,尤其是在冬日雪后的山林,丽莎拖回来的猎那一的血总是那么贴心——让他觉,可以活下去。

告诉他,作为一个人类,直接喝生血是很不健康、也不文明的。

把熟人安排在连续的伏击的好也在于此,即使有一两个不脸熟的,你的队友也会认识你其他的队友。

浅浅的红里,他跟在赫伯特边,隐藏在齐腰草中。

太红了。

一支蜿蜒如蛇的队伍沿着河慢慢靠近,他们很是警惕,即使在夜间前行也毫不谈、不发一语。

直到某一天丽莎追上了一个金发小男孩,想把他咬回家给他,却没想到那男孩爬树太有一手。

手很稳,瞄准脾脏肾脏的位置,一刀分,再来后满满的血沿着刀锋落得像雨滴,另一人的里。

而后,一剑自下往上狠狠刺穿

明明不喜争斗,但杀人却毫不手,几乎不像是第一次。

三五把刀剑一起挥动,单人双手又能抵挡多少?

这不是单人比武竞技,如果可能,把敌人用长枪成刺猬都要安全得多,这些天光是理队友们的伤都让他相当犯愁——运气算不错的是,他们目前的重伤者是盟军里最少的。

但他看到人类如此自发自愿地沐浴在鲜血之中,神情狂而喜悦。

直到那支队伍最前的人一脚踩上了埋伏在泥地中的一个士兵的肩膀。

他已经很注意保养武了,也反复提醒了队友们杀人时不要惊恐、注意姿势。

糙的叶扑在他的脸上,的。

但他们不

教会他言语——其实他大概也会说一,在三岁前。

他趴在树枝上,指着自己,发“我”的音,指着丽莎,发“老虎”的音。

为了效率和安全,三到五人一组,齐心协力斩杀一人后再谋其他,更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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