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广胜密切关注着这个好不容易找回来的
程诺的手可以说很不错,不少群
邀他
伙,为了不再过这
居无定所,偷了这顿抢下顿的生活,他选了个不错的帮派混着,每天跟着罩着自己的大哥,打打架,吓唬吓唬人,没事还可以收
保护费,可以说生活质量提
了好几个档次。每一次打架他几乎都可以全
而退,他厉害的
手渐渐在周围传开,找他单挑的人不少,也有看不惯他却没有实力战胜他的人结成群
,想要灭掉他,最后他只是受了
儿伤,来的人都被他教训了。他的名声越传越广,传到炎帮老大严峰手下大将程广胜那里,接下来事情的发展
乎所有人预料,程诺竟然是程广胜的儿
。
没有,学会偷抢,没有睡的地方,只要有一
净的地儿,穿着脏得看不
颜
的衣服坐在地上,路过的人看着可怜还会扔个三块五块,捡起来
在手心里,省着
用,可以好几天不用去偷,
红的人会趁自己睡着的时候将这些钱都拿走,有了一次教训,睡觉的时候找个没人的地方,天冷了,捡几张废旧报纸和别人不要的衣服裹在
上,熬过一个晚上。
二十岁他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了程少爷,吃的是山珍海味,睡的是绫罗绸缎,以前叫他程小弟的人现在见着他至少得叫一声程哥,以前是他跟在别人后面,现在是别人围着他打转,真是风转。欺负过他的人见着他得找地方躲,生怕程少爷一个不
兴自己小命就没了,再说他们也没伤着程少爷,自己倒是被程少爷伤着了。
成为程少爷以后,生活似乎更不需要他担心,饭有人好叫他,衣服柜
里一大堆,时间多得不知
该
什么,程广胜将他送
了一所大学,从他一踏
校园,便发现他与那儿格格不
,他早已失去了那样的青
。
直到听不见周欣
跟鞋踩
的“啪嗒”声,才有条不紊的走回房间。
程诺从小就是一个人,在孤儿院生活了五年,后来被一对夫妇领养,之后又被莫名其妙抓到一个地方,每天行训练,六岁
去十六岁逃
来,整整十年,程诺自己也没想过这辈
还能遇见自己的亲人,内心多少也是有些激动的。
所以严千破把自己当作傻瓜吗?
躺在床上,闭上双,周
欣那番话似乎对他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其实不然,如果是以前也许还会有
儿作用,只是现在周
欣说的话程诺早就对自己说过,但是说服不了自己。他就是陷
了
情的漩涡里不可自
,为了
情,被别人当作傻瓜吗?
生活偶尔会现一些你意料之外的惊喜或惊吓,但总有一条让你活下去的路,关键在于你选不选择这条路,因为路上也许不只是荆棘这样会刺伤人
的东西,或许会慢慢摧毁你的内心。
十六岁从那个地方逃来,看着外面的世界,五光十
令人炫目,当时以为只要离开了那个地方,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然而可能是与这个世界脱离了太久,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太陌生,不知
该去哪儿,没有一个认识的人,甚至不知
下一顿饭在哪儿,那个时候在想是不是不该逃
来,至少那个地方还有一个关心自己的人。
习惯一个人独来独往,夜晚晃在这个城市的人不少,遇到麻烦是肯定的,庆幸那个地方教的东西不是完全没用,防
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