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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2)

地瞧着他,似乎有什么话想讲又不敢讲。

当年是司尘领他回司的。

最后还是年轻小兵一掌拍在桌上,大胆地问:“罗城先生,听说您今天杀了一只?”

他咽下饭,笑眯眯讲:“怎么了?兄弟们有话就说,别害羞啊。”

妈的。

而司尘,不仅是他人嫌狗憎的上司,严格意义上来讲,还是他的老师。

司尘把他掉一只的消息放去,绝对是居心叵测,其心可诛!

但司尘不同。不

第二天一早,罗城带着彻夜无眠的两个黑圈儿,唉声叹气地从床上爬起来。

“这三只,阿尔法的型最大,贝塔的速度最快,而伽已经有了相当的智慧,不但能思考,而且我们怀疑他的智商甚至于一般人。上次围剿时,它甚至还布置了陷阱,差让我们的一支英小队全军覆灭。”

弗兰肯斯坦(六)

404讨好:【城哥来烟,快活赛神仙。】

可以说,罗城任务时的想法和思路,很多地方都或多或少有司尘的影

小兵被他严肃的神情唬了一,愣了愣说:“知、知啊,它们半个月前就现了,我们的人去杀了好几波,怎么都拿它们没办法。啊,现在消息不灵通,原来真的只有我们这儿有啊?”

打个比方,如果前有一团缠成麻的耳机线,他的选择要么是暴力拆解,拆不掉拉倒,要么是再找找有没有别的耳机线,再或者就凑合凑合这么直接用算了。

啊不,新鬼。

觉得自己真是拯救世界的孤胆英雄,为全人类的幸福碎了心。

这顿饭吃得他脑壳痛。

罗城几乎快要失去以往任务时的游刃有余。

那另外两个得鬼畜到什么程度?

罗城一怔,反应过来他讲的“”是什么,表情瞬间变了,“……你们知东西是什么?”

回司那会儿,罗城也是个错误百、死来死去的新人。

佣兵小队长接过话,“没错,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发现了三只。它们通常在城区里游,不会离基地太近——你们带回来的尸是三个里面最壮的一个,我们叫它阿尔法。”

【我焦虑,】他咬着指甲在屋里转圈圈,【我真焦虑了。】

好不容易糊过去雇佣兵们对战斗细节的追问,罗城几扒掉剩下的

几人推攘着,惹得小风也好奇地看他们。

罗城从本质上来讲,是个简单暴的家伙。

听起来今天那个傻大个反而是三只怪里最好对付的。

罗城眉目愈沉,小风当即惊呼:“它们?难不止一只?!”

一颗已经好的烟旋即现在罗城指间,他猛,鼻孔嘴耳朵里都烟雾来,像个无声尖叫的狂躁烧壶。

没有谁从一开始就是无所不能、hold住全场的。

惯犯罗城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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