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不知用什么手段把他的课程安排都摸了清楚。这不,下午有一堂临床医学的专业课程,他从不缺席,这是他最执着的东西了。
突然失,然后
一
,却在林云臻反应过来就飞快放开了。
一把推开封御行,林云臻了
嘴
,“疯
。”他惹不起他躲还不行吗?
“不用这么冷淡吧,至少个朋友。”要知
,被他承认的人可没几个,这小
可别不识好歹。
“云臻攀不起。”和这样的人
朋友,还不知
要费多少心神,而且一看他就是居心不良,难
他
上有他
兴趣的东西吗?
池跃当然也注意到了这几天封御行一直在接近云臻,他们什么时候那么熟了?
离下课还有15分钟,林云臻就搬学生会会长的
份,以
理学生会事务为借
准备溜之大吉,看看,权力是多么好用的东西。
之所以选择学医,不是为了救苦救难,而完全是为了母亲,那个傻女人。说他自私也罢,他从不认为自己伟大。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他所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自己。
先不要得那么
迫,猎
就是要一
一
的尝才好玩不是吗?
兴趣来了,就随便玩一番,不要的时候,就随手丢弃。难
他一定要奉陪吗?
“好啊,那你告诉他,我们再决一胜负。”说到篮球,池跃也蠢蠢动。
服帖的黏在上,瘦削却肌理分明,恰到好
,一
就看
是经常运动的主儿,
肤却是非常健康的白皙。
☆、躲不开的瘟神
“可能是他觉得输了球赛不服气,想再挑战吧。”
“没有,我们就在那场球赛认识的。”林云臻认为那没什么好提的,难说他在追求他吗?这样荒谬的事情他还没脸提起。况且他不认为,封大少爷真的对他一见钟情,自认自己的魅力还没达到男女通吃的地步,一定是觉得好玩吧?
“那就情人吧!”话就这样说
,封御行在心里懊恼了一下,不过
受到手中炙
的温度,就当是人生的一
新的尝试,反正,他喜
冒险。
作者有话要说:
前几天,每次下课,封御行那个魂不散的家伙都会守在外面了,还骑着一
很拉风的机车,天知
他是怎么
来而没有被门卫赶
去的,这就是特权。
“请问,还有何贵吗?”林云臻并没有挣脱被拉着的手,虽然很奇怪,不过对于喜怒无常的封少爷来说,发生什么样的事都会变得理所当然吧。
明明是没有集的两个人,却是因为一场球赛的相识,就纠缠在一起了?林云臻却是避之唯恐不及。
很想知手
怎么样,封御行这样想着,也迅速的行动了。
“云臻,我说你,什么时候和那个封御行那么熟了?”他一向是有什么就说什么的,也正是因为池跃人简单,不会耍心机,林云臻才和他靠得那么近。
可是刚要走,林云臻就到有两
炙
的目光像要把他刺穿。天啊,林云臻无力□,谁来帮他把那个家伙灭了吧!
距离那天的球赛已经一个星期了,而在这个星期里,封御行似乎无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