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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2/2)

写完了才发现自己开车了0-0

“你看起来就像气呼呼的小孩。”严景看着他好笑地说。

严景前发黑,他觉自己像是化了一样,秦简之趴在他上,后面而充实,他的怀抱温宽厚,几乎要让他溺死过去。

啊,差忘记

他们来到米特已经五天有余了,第一天秦简之被路上所见到的一切震惊得几乎要忘记言语。一个雄虫手里拿着五,绳的末端,分别拴着一个雌虫,他们丽又可,却像狗一样在地上爬行,膝盖和手掌磨了厚厚的茧

么么叽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开车!!!

“秦……简之……”

完全不在计划内啊!!!

秦简之越来越熟练了,这是他现白光时,唯一的想法。

尔,虽然还有些许旧时代的糟粕遗留下来,但至少在法律上,雌虫并不是那么地无助。

“而你看起来好像完全不生气——明明你也是雌虫。”秦简之悻悻地说。

但凡是一位算得上大帅气的雄虫,总想娶几个雌虫,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雄虫,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孩理所应得的一个归宿。

“我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秦简之低啐了一,余光在严景手腕上发现了一个镯——那个镯是红的,代表着这个雌虫已经有主人了,其他雄虫不得再与他说话。

“真是恶心。”

☆、第62章

谢小拉拉小可送的火箭炮。

当晚他们回到租住的旅馆时,秦简之抓着严景,很用力地在他上啃噬,像是要将他吃下去一样——或许是因为长达一个多月的担忧,又或许是因为五天来的愤怒,总之,他十分地用力。

路边破旧的房里,传来隐隐的求救声和鞭打的声音,秦简之听得清清楚楚,这让他更加恼怒。

要知,一位年轻、英俊、帅气并且有钱的雄虫是多么地引人——他手阔绰,前几天刚买下了两张珍贵的前往尔的船票,最重要的是,他如今仅拥有一个雌

他不知自己在说些什么,只听到自己黏腻的声音和对方的息。

而现在,秦简之正于非常疼的境地里。

路过的雄虫朝他们投来兴奋和激动的神,而雌虫们只是低下了,从他们边快步走过。

,但穿起来却并不舒服,也不实用。又譬如在这里,雌雄之间的隔阂是如此明显,人们甚至津津乐于雄虫是如何待他们的雌虫的。

假如

“生气是没有用的。”严景摸了摸手腕上的镯,夕斜照下来,帽在他脸上投下影,遮住了他的半张脸,秦简之只看到他的嘴角,上面挂着一丝不明意味的笑容,“我倒是很庆幸,我没有生在这个国家。”

————

话说,谁还记得这篇文——他其实是个虫族文啊。

————以上自于米特一位佚名作家版的开篇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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