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我笑:“那就多谢啦。”
即便是死心,也要猴亲
拒绝我;否则,由着我自己将一颗心埋起来,不见天日,它也只会逐渐腐烂越发生痛,却永远也不会死。
即便如此,我却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追到他四人的脚步。我更没想到,自己会在这样一个天气,与这样一个猴,以这样一
情景,见面——
很明智地没有妄自断定上面的字是
自谁的手笔,但显然她也已经不报希望了。
“我不识字。”我,又觉得太过绝对了,便改为:“也识一些,但是不多。”
我忙:“别瞎说啊,什么一对儿,这话能随便说吗?”
“呵呵…”我笑,心
:但我真的是块木
啊哈哈。
她想了想,:“这样吧,反正这几日你一直住在这里不走,以后每天等我忙完手
的活计,都过来教你认一些字吧。”
我想,或许我应该找到猴,将心里话说
来。唯有这样,我才能对自己有所
代,才能心甘情愿,才能不会再无论在哪里、
什么、吃饭、睡觉、学字、念书,满脑
想的都是他一个。
“你们师徒俩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嗳。”她唉声叹气。
“说说怎么啦。又不是真的指成双成对的意思。”她将伞收了还我,:“哎,你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我看你长得俊秀,
像是有学问的人啊。”
但这十两金以及一月时间也不算百
,至少,我学会了几十个常用字,也想通了一些事情。
卑微,是因为在我面前,他长跪在那
翻过几个山,经过几座城池,一路顺当,倒没经历什么磨难。想来是猴
他们前脚刚走过去,已经将所有麻烦都除尽了,也算间接
为我扫清了路。
七月暴雨,泥泞山路,天地
黄成一片。
骄傲,是因为在我心中,他是万众瞩目的盖世英雄,足踏祥云,披金甲。
十两黄金虽然很多,但也有用尽的时候。我在客栈住了一月,终于用尽了最后一文钱。
此后数日,我才知小名为女苑,是当地一位乡绅家的女儿,上过私塾,认识很多字。后来家
中落,她才来客栈谋生活。
.
.
混合着泥沙的雨飞溅,猴
赤金的鬈发、
眸,一切都仿佛带着雨
的冰冷。血
的衣袍被泥
儿玷污,不再
火不浸,又或许是他自己解除了那
法术,使得
透了的布料贴在
上,包裹住他骄傲却又卑微的
躯。
我:“师父写的。”见她嫌弃又重了几分,忙
:“我师父很优秀的,至少…他还会写字,我是连字都不会写的。”
想通此结,我在女儿国找了家酒铺,帮着老板酿了几坛桃醉赚了些盘缠,便匆匆上路了。老板心善,走之前拿
一小坛送我,让我带着路上喝。喝酒误事,我只是带着,没什么想喝的
望。再说,那酒是我自个儿酿的,不新鲜。
女苑装模作样拿戒尺轻轻敲我脑袋,笑骂:“!哪有人的脑袋真是木
?即便是木
,经过我的调|教,也保准开窍喽!”
我:“女师父,带画的也已经够为难我了,也许…也许我的脑袋是榆木疙瘩,就是开不了窍呢?”
女苑为我找来很多书,有带画的,也有不带画的。但一般情况下,我只挑带画的看。她便笑我偷懒,学得不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