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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4(2/2)

“好啊。”我笑:“那就多谢啦。”

即便是死心,也要猴拒绝我;否则,由着我自己将一颗心埋起来,不见天日,它也只会逐渐腐烂越发生痛,却永远也不会死。

即便如此,我却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追到他四人的脚步。我更没想到,自己会在这样一个天气,与这样一个猴,以这样一情景,见面——

很明智地没有妄自断定上面的字是自谁的手笔,但显然她也已经不报希望了。

“我不识字。”我,又觉得太过绝对了,便改为:“也识一些,但是不多。”

我忙:“别瞎说啊,什么一对儿,这话能随便说吗?”

“呵呵…”我笑,心:但我真的是块木啊哈哈。

她想了想,:“这样吧,反正这几日你一直住在这里不走,以后每天等我忙完手的活计,都过来教你认一些字吧。”

我想,或许我应该找到猴,将心里话说来。唯有这样,我才能对自己有所代,才能心甘情愿,才能不会再无论在哪里、什么、吃饭、睡觉、学字、念书,满脑想的都是他一个。

“你们师徒俩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嗳。”她唉声叹气。

“说说怎么啦。又不是真的指成双成对的意思。”她将伞收了还我,:“哎,你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我看你长得俊秀,像是有学问的人啊。”

但这十两金以及一月时间也不算百,至少,我学会了几十个常用字,也想通了一些事情。

卑微,是因为在我面前,他长跪在那

翻过几个山,经过几座城池,一路顺当,倒没经历什么磨难。想来是猴他们前脚刚走过去,已经将所有麻烦都除尽了,也算间接为我扫清了路。

七月暴雨,泥泞山路,天黄成一片。

骄傲,是因为在我心中,他是万众瞩目的盖世英雄,足踏祥云,披金甲。

十两黄金虽然很多,但也有用尽的时候。我在客栈住了一月,终于用尽了最后一文钱。

此后数日,我才知小名为女苑,是当地一位乡绅家的女儿,上过私塾,认识很多字。后来家中落,她才来客栈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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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着泥沙的雨飞溅,猴赤金的鬈发、眸,一切都仿佛带着雨的冰冷。血的衣袍被泥儿玷污,不再火不浸,又或许是他自己解除了那法术,使得透了的布料贴在上,包裹住他骄傲却又卑微的躯。

:“师父写的。”见她嫌弃又重了几分,忙:“我师父很优秀的,至少…他还会写字,我是连字都不会写的。”

想通此结,我在女儿国找了家酒铺,帮着老板酿了几坛桃醉赚了些盘缠,便匆匆上路了。老板心善,走之前拿一小坛送我,让我带着路上喝。喝酒误事,我只是带着,没什么想喝的望。再说,那酒是我自个儿酿的,不新鲜。

女苑装模作样拿戒尺轻轻敲我脑袋,笑骂:“!哪有人的脑袋真是木?即便是木,经过我的调|教,也保准开窍喽!”

:“女师父,带画的也已经够为难我了,也许…也许我的脑袋是榆木疙瘩,就是开不了窍呢?”

女苑为我找来很多书,有带画的,也有不带画的。但一般情况下,我只挑带画的看。她便笑我偷懒,学得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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