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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2/2)

然而,等他来到港城,发现梵卓竟比他还要早到,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个梵卓竟然还是景哲的曾曾曾曾曾爷爷。200多年前,梵卓还不是血族时,他是一名探险家,名叫丹尼.金哲尔,与一群有探险神的朋友一起东渡大洋来到亚洲,在这座小岛上结识了一位姑娘,有了一夜情,由于语言差异,那时,这岛上的原住民读不好他名字,时常会叫他为景哲,可能也正因为如此,这家人的嗣才会姓景。

他还是人类时,并不觉得乔凡尼有多可怕,但如今,他成了不人不鬼的怪,再观乔凡尼,他竟从灵魂升起惧怕,还隐隐有一些说不明不清的期待与孺慕。这敬畏,让他心甘情愿地跪到地上,将垂下去。

梵卓有不好意思,指了指自己的鼻,“我们这‘初拥’后裔,与你们纯血不同,都会记住自己生前气息,见到他们,只要闻一闻,就会知了。”

梵卓,“他们比较平,发不金哲尔的音。”

梵卓公爵见小家伙脸上闪过震惊,接着是委屈,最后是一脸愤怒,心脏不由一缩,他小心翼翼问:“亲的,什么事了?”

小原:哎呦我勒个去!我这是找错老攻了?不对,系统君怎么可以和别人在一起,还有了后代!

梵卓公爵用蓝火理掉这只血鬼尸块,并为卡玛利拉的监控不利向小原歉。他急匆匆将迈克.格林带回了卡玛利拉,随后将自己的族长之位传给下一任继承人,上赶回洛克郡,打算赘。

小原再一次将被冻成冰的梵卓踹下床,羞愤地隐隐作痛的,他的族天赋是读心术,时时刻刻看到一只浑裹着心的大蝙蝠围着他转,觉特别辣睛,而且这家伙的族天赋还是空间术,不他躲到哪,都会被他找到。

小原狠狠瞪了他一,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他

梵卓公爵又一次到自己心加快,最终下定决心,为了将可的小家伙拐自己的棺材,他必须尽快给自己挪更多时间。

小原让他起来,简单询问他的遭遇。原来他在大牢中遇到一个血鬼,这只血鬼差不多将地牢里的人全都杀死了,当时的他奄奄一息,那只血鬼觉得他的生命力比较顽,就给他喂了他的血,把他变成了一只最低等的血鬼。他努力控制着不咬人类,一路逃回洛克郡,却没想到那只血鬼竟然也跟来了,还杀了海港仓库的搬运工人。

小原抱着小景哲,:“你怎么知他们就是你的后裔的?”

他决定了,他要去港城找他家老攻,用实际行动证明他不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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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原沉默了,看了看怀里睁着黑的小宝宝,又看了看包裹在粉红心中的梵卓公爵,“你说之前的原住民叫你景哲?”

小原与梵卓对视一,心里都有了计较,当天晚上,两人化为蝙蝠,直接去堵那只貌似巫会的血鬼。他们一个冰属,一个火属,本该相斥的两个属,竟然合作的非常好。

作恶多端的血鬼姓勒森自巫会勒森氏族的旁支,五年前,巫会被卡玛利拉的人围剿,正外办事的他捡回一条命,然后他为了隐藏份躲在大牢中,直到前不久,他觉得巫会的事差不多平息,才想办法逃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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