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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2)

于堇皱起眉,黝黑的眸望着他,看得他心惊胆战。他知男孩对人对己要求都很,虽然不明显,可其实尤为喜听话乖巧洁的类型,傅阅一个混混在他面前装的像绵羊,如今知自己混夜总会,男孩估计会不喜

“……”

傅阅忙摇,“不不不我够睡了,就想多见见你。”

“诶,我就说老大是谈恋了,你们还不信。”

“啊?你觉不来?对人对朋友的态度都会不一样吧。”

“真不容易啊,终于有姑娘不嫌弃老大长得比自己了。”

“傅阅,于堇上你了吗?”

实际上也不能怪傅阅小题大,他活了三十年,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谈恋,于是(自认)老男人的少女心一发不可收拾。偏偏虽然坦白了自己没有在读书,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告诉于堇自己的真实年龄。于堇才二十,三年一代沟,自己至少都和他隔了三条沟了,他害怕男孩会嫌弃自己。

,“我告白成功了吗?”

“老大好时髦啊!”

“成功了。”男孩把手伸到他面前,“现在,起来,先去把发染回黑。”

“就是!”

“……不,你先送我去医院吧……我脚扭了。”

“……这还真不好说,你看老大最近不是总往十七八小崽那样打扮嘛,该不会是泡了个中小女生吧?”

有次于堇问他为什么这么有空,他讪笑,“我在夜总会工作,白天比较闲。”

“啊……我不知,”傅阅尴尬地挠,“我第一次谈恋,也不知他怎样才是上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跑学校还是有所不便,有次傅阅向于堇稍稍抱怨了两句,过两天于堇就告诉傅阅:“我在学校外面租

“嗯……”

夸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可真是要死了。

装习惯了不自觉也会在手下面前表现朗的一面,酸倒了一堆大汉的牙。

傅阅是真的不懂,他好不容易才懂了自己喜于堇,至于于堇对自己的觉……他目前还是摸不清,只是觉得这样的日好,他可以一直一直过下去。

但男孩最后也没表不满,只是摸摸傅阅的,叹气,“那你白天该多睡一的,不用总过来。”

☆、第一杀手的刀下亡灵

“话说回来,老大这样看起来……蛮可的。”

顿时“哇”声一片。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往了快两个月,边的学生纷纷对傅阅沉浸于恋情的态度表示惊讶,有些人猜测傅阅有幸拿下了“第一杀手”的真心,便有几个耐不住偷偷来询问。

小五一群人发现他们老大最近有不正常——比如老盯着手机傻笑,总是频繁地一个人外,有时候翻着翻着账本就发起了呆。除此之外他开始特别注重仪表,以前明明穿什么都无所谓,一条大衩就能门,现在却会对着镜挑衣服挑半天——即使两款衬衫除了颜并无太大区别。

傅阅倒因此终于验到了正常年轻人该有的青。于堇有课的时候就去蹭课,吃饭时间基本去学生堂,偶尔会去图书馆自习,还可以在球场肆意挥洒汗——他简直要以为自己真的是个十七八的普通少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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