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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2/2)

这个恩秀得还隐晦。

“嗯?!”何修懿从沙发后面直接翻里边,靠住左然,“给我瞧瞧。”

1983年,余丽在澡堂被捕。那是“严打”时期,公安

何修懿是觉得,左然有“悲剧”的情结。

又见余丽,时间很短暂,事情本来应当就此结束。可“我”在小城中实在无事可,稿也是写写废废,百无聊赖之下忽然便对余丽的过去产生兴趣,决定调查——余丽为什么发疯?又为什么坐牢?发疯是在坐牢之前,还是之后?

何修懿用手指翻开剧本封面,发现新电影有个奇怪的名字:。

而后没过多久,左然便对何修懿说,新剧本写好了。

“……?”余丽?这是主角名字?左然这英”,怎么会起这么土的名字?

“我”也望着那个疯,觉得真是疯得厉害。可接着“我”便想起,在离家去上学之前,他是知余九嘉的。当时,年纪尙小的“我”认为余九嘉人很好,因为对方会带他去夜市玩儿,买玻璃球,不过去过两次之后便被父母行禁止与余九嘉来往。父母亲告诉他,远离那个家伙,因为他坐过牢,是一个“大坏”。

随着“我”的调查,余丽的一生缓缓展现在了前。

……

左然也没多说什么,将剧本、人小传、导演阐述放在何修懿的上。

广告一反常规,讲了一个故事。在二战中,女主家乡毁于战火,被迫跟随学校西迁。他的男友早已参军,四打仗,并不知恋人安危。男女二人一有空便寻找电话,然而却总无法联系得上对方。广告采用黑白两,温柔谴倦地讲述了一段战火中的情,思念缓缓淌,好似溪一般,却令人不自觉投到广告当中的世界了。最后片尾字幕现通讯公司的名字、LOGO。左然通篇一字未提“要与家人、恋人、朋友多多联系”,可每个人都有打上一通电话的冲动。

“哦……”

何修懿继续读,察觉整电影竟然是第一人称叙述的。开篇“我”便场,然而,这个“我”却并不是故事当中的主角,只是个叙述者,真正的主角,也就是自己将饰演的角,是个疯,叫余丽。

一棵树,一只鸟。

电影节结束后,某个通讯公司邀请左然为其拍摄广告。客表示,现在大家都发语音,或者打字,很少有人打电话了,不过电话业务门还想垂死挣扎一下。左然还在星空那会儿就是手机代言人,也没多说什么。

第68章(一)

故事开篇,为自由作家同时也是个同恋的“我”,因为到作为“同志”与男友的前途渺茫,十分压抑,回到家乡小城散心。而在大广场上,他看到了一个着粉的连衣裙、筒袜、跟鞋的老,似有六七十岁。周围人虽早已习惯,但还是讥诮:“哎哟,余丽又来啦!”余丽却仿若未闻,抬继续行走。周围人告诉“我”,这个穿裙的男人是整个小城的谈资、笑话,而且余丽本来不叫余丽,而是有一个正常的名字叫余九嘉,只是他总这个样,大家便为他取了一个更贴切的名字,余丽。只要提起这三个字,大家便都知——是那个穿粉衣裳的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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