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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2/2)

所以我年年往这跑,年年躲在帐篷里,连都不会骑。

“很成功!”贺山脸上神采飞扬:“还有人请我们带欧洲演呢。”

就不该问。

老成,又常年过着游牧生活,跟我看起来完全两代人。他和我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他志在复兴蒙古音乐,并把民族音乐推向世界,他的音乐来自生活,所以平时像一个牧人一样在草原上四浪,追逐草丰的地方。他的歌里有草原,有鸿雁,有捕猎的狼群和万奔腾。而我是自省,写来写去都是都市人内心的一小情绪。情也好,梦想也好,焦虑也好,都是人心里的东西。

我和元睿的风格看似没法比,其实很好比。他已经在他那一类到极致,我没有。

每思及此,夜不能寐。

我又想起我十八岁的神,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天下第一,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这平庸疲惫人群中的一个。

越野车开了黄峰市,外面是大片绵延草原,一条河蜿蜒着消失在地平线上,开着开着,路就不清晰了。路边偶尔有大片羊,握着鞭的白胡牧人穿着翻羊袄,带着帽,一脸茫然地看着车开过。

元睿现在都住蒙古包,与世隔绝,手机形同虚设,我在市里直接找到他开琴行的乐队成员贺山,让他开车送我过去。贺山一就认我背的琴盒是哪把吉他,但是他们这讲究互赠礼,所以一直在跟我夸他的一扁鼓,大概是希望我跟他互换。

“你们上个月在黄峰音乐会上的表演怎么样?”我问了一句。

总算在天黑之前到了,我又饿又冷,车到了还不想动,贺山直接打开车门了下去,我正盯着远灰蒙蒙的草原神,车窗被敲了两下,玻璃上忽然贴上一张脸。

脆把靠在车窗上装死,好在贺山他们都是这儿的,我脸,他们一直以为我是元睿的晚辈徒弟之类,要是知我只比元睿小一岁,还是同年选秀来,估计就觉得我们今天的差距不可原谅了。

贺山的手机响了一声,是在提醒没有信号了。

在黄峰下飞机,天寒地冻,我向来当这是自己第二个家,熟门熟路,一下飞机就穿好厚厚羽绒服,帽罩手围巾,我最好音区在中声,哑了虽然更好听,但是我嗓向来脆弱,不敢冒险。

窗外闪过敖包,的玛尼杆被石固定在地上,许多线,线上许多彩旗飘,大大小小的蒙古包坐落在草原上,有穿着蒙古传统服饰的汉追着我们的车,发烈的大笑。

元睿很适合这地方,风日晒,成了国西片里的汉,像果一样。我就不行,我有像个浆果,薄裹着一包,稍微晒一晒,刮刮北风,就裂了,整个人变得蓬垢面歪瓜裂枣,不成人样。元睿的脸红了大胡很豪气,我的脸一红,再皲裂了,就有像山区里拖着鼻涕的留守儿童。

我在飞机上喝了一酒,又吃下褪黑素,一觉睡到内蒙古。

其实迄今为止,我写得最好的一首歌应该是,写都市的快节奏,用了音乐剧的技巧,听的人都说心里发慌,治好拖延症,可惜叶蓁改不掉童星时代古灵怪的唱法,削弱了这歌曲主题,多少算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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