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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6(2/2)

唐骥也知他是在安自己,叹了气:“不想了不想了,苹果再给我吃一。”

顾颐不是很能说清楚自己厌恶的到底是什么。也许是厌恶路易那把人类当材的态度,也许是厌恶被普通人类当异类来恐惧或唾弃。但不究竟厌恶的是什么,反正唐骥都不会给他这觉。

“你——”顾颐索一把拉过他的手腕,一又咬了上去。既然这样,那再血好了。说起来,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唐骥的血好像特别的味,最重要的是,喝他的血好像全无心理负担,不像他从前的时候,和胃在叫嚣着味不错,大脑却是一阵阵地厌恶呕。

科学家里诗人,这事还是稀罕的,所以顾颐把那本诗集好奇地通读了一遍。现在,那诗集的内容他都记不太清楚了,但写在序里的这句话,他还记得很清楚。

顾颐瞥了一,忍不住嘴角搐。唐骥手腕上的牙痕早就消失了,尽肤白,现在从上也找不什么痕迹来。但是这家伙居然是自己用指甲掐两个印来,伪装咬痕!

顾颐笑了:“那就不要去想了。”人生在世,把自己能的事情好,就可以了。很多事情都不能尽如人意,那就到无愧于心便好。这其实有无奈,但人生的意义,有时候就是在这些无奈之中守住自己的路。

“你哪里受伤了?”顾颐从角瞥了唐骥一,实在不想动。

“我也是伤员啊,为什么要揍我?”唐骥哼哼两声,两人一起在床上躺平了装死。

“说你想挨揍啦。”顾颐把苹果扔到废纸篓里,有些疲倦地也躺平下去。喝了几袋血浆之后,他那些可及骨的伤已经基本愈合,但血脉反噬的后果还没有完全过去,仍旧会觉得虚弱难受。这会儿真要打起来,估计他还真揍不动唐骥。

唐骥噗地一声笑了来:“你说什么?”

其实血族血,是因为

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顾颐咬着唐骥的手腕,一血的时候,从味的享受里儿理智来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心情好吧。即使的是他的血,这个人也不会用看洪猛兽或者什么人间渣滓的光来看他。同样的,他也不会像路易那样,觉得血就如同人吃排一般的天经地义。

“不给了。”顾颐悠然地把手收回来,咬了一苹果,“你不是削给我吃的吗?现在都被你吃掉一大半了。”

说法其实在血族的传说里一直都有,比如说只给自己所的人初拥什么的,被那些崇尚浪漫的血族相传。这样的血族,后代一般都很少,因为他们只会把自己的人转化成同类,以便两

“我失血了啊。”唐骥理直气壮地说,还抬起手腕往他前伸,“看看,看看,伤还在呢!”

顾颐忽然想起他曾经看过的一本诗集。诗人当然是个血族,不过很少见的,他既不是“充满激情的艺术家”托瑞多,也不是“优雅的堕落者”勒森魃,甚至不是“文雅贵”的梵卓,而是一个吉米魑。

还有别的事,哪儿有没事的时候啊……”

顾颐把苹果在他面前晃了晃,慢条斯理地举到自己嘴边又咬了一:“你搞搞清楚,我是伤员。跟伤员抢苹果吃,侬想吃生活啦?”

“是你给我吃的啊——”唐骥试图继续去咬那个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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