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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2/2)

外人看来,死上百遭仍可毫发无伤便轻松取胜,他简直像是懂得如何从阎王爷手里捞命,黑白无常皆奈何不了他。

竟从不曾有一人牵挂过他的安危。

甚至连韩建华亦是如此,从主战场飞奔而来已是足足小半天,却只是一门心思心秋笙那玩命的混,提及方久之名,其实也不过是想将他找来问问情况,压儿就没考虑过这人也会遭遇不测的可能。

直至死士军成立,方久从威州被调派至江南沿线秘密统领师,这才多多少少算是近了些,总该是有些集,不过区区半月消磨下来,从前里对于这人或敬仰或嫉妒的复杂情绪,便立竿见影地转化为兄弟义气,倒也是颇乎韩建华本人意料。

将士手中兵刃,无论如何不可轻而易举许人,只除一情况例外。

他手里握着的,正是方久此战所用的红缨枪。

酒至未醺,韩建华一摔瓷杯:“混账话!”

全军视线一齐落在小小阁之上,寒风冷涩,刮得他们几乎睁不开

没人看得清那阁上究竟是谁,韩建华透过千里几经磨损的镜片,终于认着死士军轻甲服的人,竟是方久副将。

“有什么混账?”受了韩建华假模假样的一声吼,方久毫不介意地晃晃已空了一半的酒坛,将间那佳酿缓缓咽下咙,这才慢悠悠补上未完言语,“老打仗就提刀上沙场,卧柳便去青楼风一度,天渊寺那帮老王八球还想拦住我?当我是那秃驴八竿打不着的一个远门孙,便生来注定被困在寺庙里不得他选了么?当大爷我不长

自窄窄一之中窥探去,只见阁映远方滴血残不胜寒,此时西风更,血旌旗乘风扶摇直上三万里,英魂之下,一柄□□。

直接提着酒坛仰便饮的方久闻言一愣,百无顾忌地甩袖了嘴角酒,书生似的白净面上,两远山般的清秀长眉微微一挑,笑:“秃驴有什么好?老以后还要娶媳妇儿呢,谁跟他守那劳什清规戒律?”

武将之间称兄弟,不过意趣相投心相合,便是一皓月当空,一壶浊酒烈烈,生死忧患间,舍命相陪罢了。

周遭一片静默,韩建华狠狠愣住,正待思虑对策,将这四跑两兄弟一块儿提溜回来时,却听天角军信弹轰然一炸,连忙抬望去,竟是偏角阁的方向。

方久原为西北军四大统帅之一名扬四海,南北两端相隔整片中原沃土,纵然韩建华平日里听闻了不少此人震惊天下的傲人战绩,被自家老爹影响,也有心结这年少将军,奈何山长阔,往日总被萨满川木和一南境不安贼牵扯脚步,难得北上。

目眦裂间,那金戈铁一生的红缨枪,被副将双手用力一折脆成两段,扬手抛下阁。

韩建华呼一窒,只觉前天旋地转,铁砂裘裹在上似有千斤之重,脊椎骨从未这般疼痛不安过,仿佛一把钢刀顺着骨烧着火星剐蹭下来,黏着着层层叠叠的血模糊,再蓄意恶劣地的五脏六腑,翻

“天渊寺是个清静好地方,何必周折奔波,尝尽沙场苦楚求战甲裹?”今夜的酒浑浊得厉害,将军一双眉杯盏,低声问,“青灯古佛了此余生不好么?”

英雄人,自不当人间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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