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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2)

一旦开始往其他地方转就会停不下来,我大概是被大疯一在脑袋上才回过神来的。

我偷偷把酒瓶拿到手上,“漂亮是漂亮,像你我真没看来。”

小婴儿看起来很喜我,一直让我抱。孩的妈妈一脸歉意地看着我,我笑着摇摇说没事。

我忍了忍没把筷丢过去。

“那完了今天是你的第一次啊!”

“你真是,”大疯叹了气,“你刚那么痴痴地看着我我还以为你对我有意思呢。”

我摸摸额,觉得自己今天好像是有多了。大疯在对面没心没肺地笑,看着特别幸福。

“诶我的哥满来了满来了。”大疯赶抓住我的手腕拿开酒瓶,“你别是喝多了吧?”

“你会不会想太多,”我的脑又开始往不正常的地方转,转速约有两千转每秒了,“我喜的是少年那款的。”

自己也不是不会,虽说没小明那么厉害,可好歹也能了的。

我想我是孤立自己太久了,对于终于有人有勇气将我这块田领回去这件事还满足。

小明不在的日里,相比起每天买菜饭,我选择了去外面吃这个简单快捷不麻烦的选项。

“那是哪款?”

大疯抱着自家崽逗她,“诗涵你看你看,这是坐粑粑旁边的怪蜀黍~”

大疯作势要拿酒瓶砸我,却发现找不到行凶的武了。

这个技能是我在和宗泽一起过完那个年后下定决心掌握的,只是后来终于有所成了,原本一心一意想烧来给吃的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我记得我下了好一番功夫去学了猪炖粉条,后来一个人烧了一大锅吃到吐,立志要帮宗泽把他那一份也吃去。

只是终究是很寂寞,吃饭的时候听不到另一个人的咀嚼声。

我哈哈哈笑了笑,往自己杯里倒了一杯酒,又把剩下的往大疯杯里倒了,没控制好分量,酒满得溢了来。

我自认也是个普通人,不大不小的时候幻想过自己是个像图灵一样的天才,长大后发现不是所有的同恋都能像王尔德那么名声远扬,你首先只是个普通人,没法创造那么多值得关注的价值。

“你不是吧真喝多了?”大疯说着又要开始笑。

每家店吃一个星期,吃厌了就换下一家。我是这么打算的。

大疯家的小公主满两个月了,犹如电车痴汉一般的爹地在那个晚上拉着我一起去吃饭。

啊呸,不要脸。

毕竟我也没多少机会能抱到小孩

“傻我醒着呢。”我不满地摸摸

“应该没有,”我说,“我到现在还没喝醉酒过。”

一个普通人的最基本追求大概就是这样了吧,有一份稳定面的工作和不低的收,有一个满并将一直满下去的家,还有一些可以一起喝酒吃的朋友,一起嘻嘻哈哈恍恍惚惚。

这孩终于开始对我宣誓主权了,心里竟然也有些兴。

“我女儿漂亮吧?你发现没她睛长得特别像我。”大疯不无得意地说,扬得老

小婴儿很可,长得和大疯一都不像,真是万幸。

大疯这个死抠的,选个饭店还选在自己家门。饭吃到快八的时候孩的妈妈就抱着小婴儿先回去了,留我们两个男人继续喝小酒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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