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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2/2)

吃完糖粥,两人继续往前走,路过一家猫咪咖啡厅两人心照不宣的走了去,但还没看见猫咪何均池就返回了大路,他怕看见猫咪就移不动了——他很喜,尤其喜猫。并且,一屋的猫会不会引发他的过鼻炎实在不好说,他不敢冒这个险,一天三十多个嚏可不是好玩的事情。

程峪比何均池有定力,去拍了几张猫片才来,拿着手机对临阵脱逃的何均池炫耀。

“银戒指,最简单的款式是哪?”何均池低看着玻璃柜中的戒指。

忽然,后桌走过来一个中年阿姨,“可以让我拍张照片吗?我的已经吃了才想起来还没拍照。”

何均池起来看了看,看不什么特别的,在手指上试了试,无名指大了,中指小了。

“这。”店主拿一枚小银环放在柜台上。

何均池不喜门是这几年的事,从前他也是一个喜游玩的风一样的少年,那时候他也不喜拍照留恋,因为尽情的看过玩过才是他认可的旅行方式,而不是在景前留下一张自拍就是证明来过的方式。



一碗糖粥很快摆在了何均池面前,他脑中想象的糖粥只是一碗放了白糖的白粥,然而,放在他面前的小碗中盛的竟然是一个神似八卦的图形,白的一半是糯米粥,黑的一半是黑米粥,粥面上还撒上几朵,星星的相当好看。

程峪,先跨了书店的木门槛。他和何均池一样,不喜拥挤和闹,别说拥挤的书店了,就算市里举办世界第一的博览会,如果人太多他也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呆在家里。

店主嘀嘀咕咕说了句什么,将戒指拿了回去,因为是方言何均池没有听清,正想问问有没有其他尺

好看归好看,粥毕竟是吃的,而且要趁才好吃,何均池拿起勺就要开动了。

往前又走了一段,两人看见一家颇文艺的书店,程峪知何均池抵抗得住猫,但本抵抗不住书店的魅力,于是两人走了去。

这是一家可以借书在大厅中坐着看的书店。空闲时借一本书,一杯咖啡坐在装修别致的大厅里看可是相当不错的验。何均池读中的城市就有两家这样的书店,空闲时他会带一个笔记本一支笔去书店,一杯碧螺或者咖啡,一坐就是一整天,米切尔的,李碧华的、,以及都是这样读完的。

“走。”何均池说着已经了银店。

书店大厅里摆着的藤椅中坐满了人,何均池一看就有些大,他喜看书,并不表示他不挑剔看书的地。他最喜的是周一至周五的图书馆,最不喜的周末的书店——每次看见小孩把一摞书放在地上当凳,或者有人把书折角他就受不了,书只是知识的载,他不会迷信到对书有偏执的崇拜,不认为书本神圣到不容亵渎,但他实在不喜这些损坏公共财的行为。可惜他不是理员,不了,于是他选择要么不去看这些陋习,看见了就通知书店理员。

“我们还是继续逛街吧。”何均池说。

“可以的。”何均池把糖粥推到阿姨面前。这才是来旅游的嘛,吃过的小吃都要留下照片纪念。而我,就算是旅游也不会拍照吧。

路过一家银店,程峪说:“我们去买一对戒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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