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岁的样子。
一同生活的,还有身边的其他妖孽们。离显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甚好,甚好。
安稳的,平静的,以及有x"/>无爱的。
这不是说著玩的。三十多岁的人了,那方面需求自然还是不少。但是很可惜,他近来没什麽心情,没有与人暧昧,也没有看到什麽格外顺眼的对象,在pub里看到一个凑合的都会直接拉上床。
这样的行径被学弟纪博西评价是,“风骚了。”
离显倒是很无所谓的样子。
这种不好的:“他的歌不上榜才奇怪吧?”
另一个手中的杂志又翻了一页,小声尖叫道,“快看他的脸!受不了了,不论看多少遍都会被电到啊!”
“他的眼神超级勾人的啦!”
“就是就是,一个男人的眼睛怎麽可以那麽漂亮呢?”
“狐狸眼什麽的都完全无法形容啦!”
紧接著两人又大谈特谈了一阵司齐的五官是多麽多麽的完美,就各个部位发表看法。离显皱著眉头,想著这个男人可是自己曾经的枕边人。而後快步走开。
他真的对这种女生不感冒啊!
谁料到快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雨势又骤变。一阵大风刮过,离显的伞险险的就要被吹走了,尽管没有,却也搞得一身狼狈。顾著伞就没有顾及脚下,一个不意就踏进了大水坑,这下子可好,全身都湿透了。
连忙急急的走近单元楼,方才女孩话题中的男人的身影隐隐约约的出现在楼梯口,离显的脚步稍稍一顿,男人转过身来看见他,而後打了招呼:“……好大的雨啊。”
离显打量了一下他也是湿漉漉的样子,“嗯”了一声。领司齐上楼後让司齐先行冲澡,自己则去煮了姜汤。空气中弥漫著呛人的辣味,他却觉得比那种令人心慌的味道要舒服许多。
两人破镜重圆,重归於好,是在司齐巡回演唱会结束之後,距离现在也有大半年的时间了。对方时不时就借口通告在周边城市,而後来见他。很有点主动维持关系的意思。
可是看著司齐在门上投下的光影,离显想了很久也没有想通。
他没能完全理解对方频繁这麽做的目的。一直自诩情商颇高的离显,面对司齐,总觉得脑袋不够用。说来司齐也不是什麽城府很深的人,只是一g"/>筋而已。活在那样一个肮脏的圈子里,他居然从始至终都是那副有点傻的样子。
傻傻的,一g"/>筋的,而且十分专一的。
离显也曾幻想过是不是司齐对他有意思,但是在接连看到司齐对林千鹤的种种行为之後,这种想法就完全打消了。
任何事情都以千鹤为前提。从不在千鹤面前发脾气,却时常在他和sin面前大小声。每次跟随千鹤去日式料理店的时候,总被他察觉出不喜,依旧欣然前往。甚至於发现了什麽美味的餐厅,都不是和他分享,而是先告诉林千鹤。
或许这些事情很小,但是离显却对词很敏感。
看见他使劲在千鹤身後扑棱翅膀却得不到多一点的关注时,自己的a"/>口也莫名的发痛。
傻子,真是一个傻子。
明明很清楚千鹤不会有空回头望他一眼,司齐一直都是这样。自己甚至都难过起来。
发觉自己好像喜欢上了这个同样不会回头看他的男人,是在被赠予那一对宝石耳钉的时候。自己肯定是疯了,才会头脑发热的连夜去打了耳洞。痛感在带上那个冰冷的物体的时候被忽略了。
自己原来这麽喜欢他,愿意为了他强行改变自己。
这是他丝毫没有预料到的。
但是後来一切的发展更是脱离了轨迹。他如今也说不上来,自己对司齐的感情是如何了。
很不同,很重要的人吧……?
手里端著滚烫的姜汤,离显感觉衣服上的湿气都要包裹住自己的心了,也只能这麽判断。
作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