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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繁华城市中某一
人们不屑一顾的角落。
我可以把寄主的
修补得很完
,重整骨骼、连接肌腱、血
和神经、修复内脏……但是对非生命
的衣服之类的东西却没辙。我甚至连
上的血迹都没法清理掉,希望面前不要突然
现个警察,把我当嫌疑犯什么的抓起来,那样会有
麻烦。
第1章寄主是个自杀的人类
而我不同,我一
生就知
为什么活着,并且始终不渝地朝那个目标努力。
一小叠零碎的钞票、半包
漉漉的香烟、一个打火机、一小串家里的钥匙,没了。
一个懦弱的可怜虫,我想。他这一生唯一
过勇敢的事情,就是有胆
从25层
的楼
下来。——其实8楼就足够了,这样衣服也不至于破得这么厉害。
好在现在是凌晨三四
,街
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我一路适应着这个新躯壳,摇摇晃晃地爬
街心公园的
泉里,把
上的血迹和灰尘冲刷
净。在这过程中,偶尔路过的几个生活作息时间异常的人看了我几
,很快走过去了。——那
神就好像看到别人家的
池里爬满了蟑螂。不过我无所谓,甚至有
激人类对自
相关之外的事
漠不关心的本
。
我知
我现在的样
看上去糟糕透了。
微弱的晨光撒向这座城市,和公园
泉边上的我。
楼密布的城市,看不到太
是如何从天际升起的,它如同命运的转折
一样突如其来。
就像这个
原本的主人,叫
“裴明昊”的人。他毕业于F大化学系三年了,一份正式工作都没有找到,倒是被非法中介公司骗了五六次。家
情况很简单,贫困,父母双亡,有个哥哥在国外,已经很久没有跟家里联系,生死未卜。他之所以产生厌世的念
并最终付诸行动,主要是因为从大二开始相恋了六年的女朋友最后还是抛弃了他,跟一个有钱的商人订婚了。他不甘心地跑去找她理论,毫无悬念地被狠狠羞辱了一番,于是万念俱灰。
满
血污、
发纠结,棕
的
衣和蓝
仔
裂着好几条破
,粘满了灰尘。我游
在不算偏僻的街
上,就像个疯
或酒
中毒的
浪汉。
总而言之,这个叫“裴明昊”的青年又一次验证了我对人类的看法:弱小、无知,并且永远不知
为什么活着。
我在
泉边沿的瓷砖上坐下来,浑
嗒嗒的,但是既不觉得难受,也不冷。我习惯这


冷的
觉,甚至喜
它。我开始读取宿主存于大脑神经中的咨讯,关于这个世界、人类社会、城市、生活……等等,还有这个
以前的所有经历。
钞票粘满了血迹,又在
泉里浸泡了不少时间,已
的一团黑影剧烈地震颤、
搐、突起、凹陷,不断变化成各
怪异至极的形状,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寂然不动了。
我发现衣服逐渐被风
的同时,肚
发
了咕噜噜的奇怪声响。差
忘了,现在我的宿主是个人类,他需要不断摄

来补充
量,以维持
机能正常运转。我开始摸
上的
袋。
这非常简单。人类的脑容量很大,但他们不善思考,也不懂得怎样更加合理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