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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是砍断喉咙的。慌忙叫了地方坊长、保正人等,多来相视看验,好报官府。
地方齐来检看时,只见小尼牙关紧闭,嚼着一件物事,取出来,却是人的舌头。地方人道﹕“不消说是奸信事了。只不知凶身是何人,且报了县里再处。”
于是写下报单,正值知县升堂,当堂逊了。
知县说﹕“这要挨查凶身不难,但看城内城外有断舌的,必是下手之人。快行各乡各围,五家十家保甲,一搜查就见明白。”
出令不多时,果然地方送出一个人来。
原来卜良被咬断舌头,情知中计,心慌意乱,一时狂走,不知一个东西南北,迷了去向,恐怕人追着,拣条僻巷躲去。住在人家门檐下,蹲了一夜。
天亮了,认路归家。
也是天理合该败,只在这条巷内东认西认,是来走去,急切里认不得大路,又不好开口问得人。
街上人看见这个人踪迹可凝,已自瞧料了几分。
须臾之间,喧传尼庵事馋,县官告示,便有个把好事的人盘问他起来。
口里含糊,满牙关多是血迹。
地方人一时哄动,走上了一堆人,围住他道﹕“杀人的不是他是谁﹖”
不由分办,一索子綑住了,拉到县里来。
县前有好些人认得做的,道﹕“这个人原是个不学好的人,眼见得做出事来。”
县官升堂,众人把卜良带到。县官问他,只是口里鸣哩鸣喇,一字也听不出,县官叫掌嘴数下,要做伸出舌头来看,已自没有尖头了,血迹尚新。
县官问地方人道﹕“这狗才姓甚名谁﹖”
众人有平日恨他的,把他姓名及平目所为奸盗诈伪事,是长是短,一一告诉出来。
县官道﹕“不消说了,这狗才必是谋奸小尼。老尼开门时,先劈倒了。然后去强奸小尼,小尼恨他,咬断舌尖。这狗才一时怒起,就杀了小尼。有甚么得讲﹖”
卜良听得,揩手划脚,要办时那里有半个字清楚﹖县官大怒道﹕“如此奸人,累甚么只笔﹖况且口不成语,凶器未获,难以成招。选大样板子一顿打死罢﹗”
喝教﹕“打一百﹗”
那卜良是个游花插趣的人,那里熬得刑惯﹖打至五十以上,已自绝了气了。县官着落地方,责令尸亲领尸。尼姑尸首,叫地方盛贮烧埋,不在话下。
那贾秀才与巫娘子见街上人纷纷传说此事,丢妻两个暗暗称快。那前日被骗及今日下手之事,到底并无一个人晓得。
此是贾秀才识见高强,也是观世音见他虔诚,显此灵通,揩破机关,既得报了仇恨亦且全了声名。
那巫娘子见贾秀才干事决断,贾秀才见巫娘子立志坚贞,越相敬重。
后人评论此事,虽则报仇雪耻,不露风声,算得十分好了,只是巫娘子清自身躯,毕竟被污,外人随然不知,自心到底难过。
只为轻与尼姑往来,以致有此。有志女人,不可不以此为鉴。是一位四十三岁的健康、也算得上相当英伟的男人,已婚,有两位漂亮女儿。
这里记述的事,发生在三年前(一九九六年),当时大女儿十九岁,我那时刚四十岁。
大女儿雪兰身高五尺五寸,体重一百廿三磅,三围是34B.24.35,棕发、眼球浅褐,甜美动人,但不艳丽,酷似她妈妈年轻时模样。
一九九六年六月,她已有孕两月。
(只有我一人知道我是这婴儿的父亲。)
小女儿爱丽丝身高五尺三寸,一百一十六磅,三围是32B.23.34,金发、碧眼,十分美艳,当然这也许是我太喜爱她而生的偏见。
六月十六日星期日,那天,我决定要察看爱丽丝的身体,看她是不是如我的推测,仍是处子之身。
自从知道雪兰怀孕,我便开始观察并秘密记录爱丽丝的经期。
我知道这天是她月经过后的第二天。
今晚我要用与我在两月前复活节时迷昏雪兰的同样方法,让爱丽丝沉睡。
爱丽丝睡前习惯的爱喝一杯我为她调制的热巧克力。
这次我将迷药混置其中,她喝尽后便道晚安就寝。
我等到太太和雪兰都已熟睡后,便轻步进入爱丽丝的卧室。
她室中有小夜光灯,一切都可看得相当清楚,而我也特地带了手电筒来。
她仰卧着,只盖了薄被单。
我掀开被单,发现她穿了件套头的浅蓝睡衣。
我将睡衣轻轻向上撩起,看到她下身穿着比基尼式的小内裤;再向上撩,她的胸乳便露了出来。
她的乳房结实尖挺,上缀粉红的乳头。
我真想握住这对诱人的乳峰揉弄一番,但又怕这样会将她惊醒。
我轻轻将她的内裤往下脱,她没有任何要醒过来的反应。
她的阴毛首先出现,接着便是阴阜和肉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