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大概率也就是个货车司机。
但他渐渐发现当兵的好处了,每天上蹿下跳没人管,心情不好找人约架,还会有人在旁边吹口哨呐喊。偶尔进城的时候,碰见不长眼的小偷和劫匪,他可以冲上去不计后果的一顿乱揍。
有一次他看见一个男人企图强奸女孩,直接将对方三条腿打断,还被长官发了一朵小红花。
“当兵挺爽的。”艾德蒙对自己的生活体验评价颇高。
唯一的问题就是没有女人。中东民风保守,他在大街上只能看见一堆黑黑的袍子中间露出两个窟窿眼,他又实在干不出来那种劫掠良家妇女的事情,只好靠左手解决了将近一年的生理问题。
可这种事情就算喝多少酒也无法压抑下去,他自己投替那个二十厘米的大几把委屈。
二十一岁生日那天,他跟兄弟们喝得烂醉从小镇返回军营,在小巷子里撒尿时,听到了恐怖组织准备用人肉炸弹进攻附近武器库的消息。
艾德蒙一下子酒醒,跟四个兄弟用几把手枪就端掉了敌人的老巢。
他将那个被迫绑上炸弹的小女孩抱在怀里,用背替她挡了一刀,然后一路抱着她交给了联合国人权组织。
他抱小女孩的动作很熟练,还买了根棒棒糖逗她玩。
这场战斗的胜利既有运气也有英勇,由此立下大功,带领大家作战的艾德蒙正式成为少尉军官。
艾德蒙领到徽章的那一时刻终于感受到了当军人的荣耀,他在镜头面前笑的刚回灿烂,敬了个军礼,将所有的奖金送回了家乡。
那是他在家乡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最大的弟弟考上了法国知名的大学,妹妹上了梦寐以求的舞蹈学校,那个已经跟他长得一边儿高,有八分像的弟弟读不进书,子承父业成了大货车司机。
“也挺好的,老妈还需要你照顾。”艾德蒙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离开家的时候,艾德蒙再次留下了照片。
就是他葬礼上使用的那张。
他带着一口袋的圣诞糖果和礼物回到了中东,他习惯了漫天黄沙的生活,扛着枪为附近的居民出头。
他一头红色的头发实在显眼,成为了附近远近闻名的红发野蛮人。声名鹊起的同时有附近的长老有意将女儿嫁给他,还说按照当地风俗,他可以娶四个。
“那还是不用了吧……”他脚底抹油一样撒丫子狂奔,操女人是一种爱好,娶妻生子则是一种责任,他暂时还没做好准备。
得知他还不打算成家,长老的大儿子鬼鬼祟祟的摸到了军营,将他拉入了一个废弃的防空洞。原本应该黑暗的防空洞彻夜通明,这里没有裹着黑袍的女人,只有各种棕色皮肤的女孩在灯光下起舞。
这是一个地下的酒吧,他们只有自己酿的苦酒,一个音响循环着两首老哥。
但艾德蒙觉得还不错。
艾德蒙是个讨女人喜欢的英俊大兵,不管是胳膊、脸庞还是胯下的凶器都令女生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