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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2/2)

人群中的每个人都非常独特,衣着妆容都照自己的喜好来,随心所着自己喜的事情,并不会有人投来异样的光,推崇极致的自由与友善。

阮宜修立即追上去住他的肩:“你为什么总是拒绝我?我已经没有在外面搞了。”

阮宜修笑着扬了扬,揽过宋池泽的肩往前走去。俯贴到他耳边:“这里可比你们那儿就班的日快乐多了吧?”

“你自己受一下就知了。”,阮宜修话音刚落,飞船便稳稳当当的停在了一个型广场的中央。

“还能转?”,这说法宋池泽倒是没听过,不是说每个派系之间关系都张的吗,他们怎么还能转籍。

阮宜修拉着他走下来,飞船外的人群立即沸腾起来,把他们俩围在圈中心呼着。有的人甚至直接光着脚起舞来,满脸的笑意,染力极,让人忍不住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差不多就是这样。”,阮宜修补充:“不过那也是早期的事情了,现在基本上都是因为喜血魂城的观念才来的。”

“真的吗?这真的由你决定吗?”,喜一个人难还会有自己的原则吗?阮宜修几乎要将后半句话脱了,最后还是害怕从宋池泽中听到更加冷血的话而止住了嘴,“算了,懒得你。”

阮宜修拉着他的手加去,自如在人群间游走,与他们为一。不难看,他虽然作为血魂在上的领导人,但是跟民众的关系很好,并不像他平时看起来的那样嚣张跋扈。

宋池泽摇:“不太详细,只说是因为大家都非常推崇一件名为血魂的武,所以才以武的名字命名。”

厚脸的人说这些只能是浪费时间,还是赶有用的东西吧。宋池泽想了想,问:“为什么叫血魂城?”

那人有着和容焕一样非常好看的琥珀睛,脖上挂着一个项链,听到阮宜修的声音后立即双手合十祈祷着什么。

“不是这个原因。”,宋池泽看着他的表情,还真有些没有办法拒绝,可他一想到项瀚的警告,脑便立即清醒过来,“我……目前没有谈恋的想法。”

的确,这里的人无所谓生死,享受当下,过着最无忧无虑的生活,比起军方那里足够安稳却无趣的日要快乐很多。只是守护民众的观念早就已经他的骨髓了,他不可能放弃一切去只为自己而活。

说罢,他便拉着宋池泽往前方的一个酒吧走去。酒吧的外观非常壮观漂亮,各的灯相接组成“血魂”两个大字,明亮耀,倒是有赛博朋克的觉。

“神神叨叨的。”,阮宜修不满的皱了皱眉,那表情像是要上去把他打一顿似的,不过他最后也只是绕过那个人走了,并没有让人把他赶去。

其实宋池泽对这一类人没什么觉,倒是佩服他们能对一个信仰忠诚至死的。据说博教所信仰的是一位名叫博的神,他从小在厩里长大,被母们养大。后来国家陷危难,是他凭一己之力拯救民众与火之中的。所以大家就对他和有了敬畏之心,认为是他让大家过上了现在的生活,相信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都会现拯救世人。

宋池泽跟着他穿过人群已经累得不行了,大气,那些人却好像不知疲倦似的向他们挥手:“阮先生再见,宋先生再见!”

阮宜修见他神的望着前方,便撞了撞他的肩,“你要不要把籍转过来?”

“……”,宋池泽叹了气,没有理会他,大步往前走去。

宋池泽看到前方有一个像是博教的人,立即拉了拉他的衣袖,示意他小声一

既然他们有自己的信仰,又不影响到别人,宋池泽自然是选择尊重的。他轻轻拍了拍阮宜修的背,安抚他:“别气了,带我去逛逛吧。”

“什么观念?”

“那当然。”,阮宜修一脸骄傲的:“血魂接受每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可不像博教那帮疯一样,只要血统纯正的人。”

阮宜修瞬间一扫霾,把脸凑到他面前:“你亲亲我就不气了。”

阮宜修并没有立即回答,只是微眯着睛看向他,那炙的目光像是能把他灵魂的东西挖掘来一样。宋池泽脸上闪过一丝慌,立即低,不敢再跟他对视。很久,他才听到阮宜修略带沙哑的嗓音,“你的芯片里没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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