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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2)

【被告??你们没看阮瞳的微博?叶哲家粉丝是不是还没清事实,这次叶哲不是被告,而是被告人。】

这是继阮瞳和叶哲的丑闻曝光后,她第一次登录自己的微博,亲自澄清。

叶哲的粉丝和其他吃瓜网友:刑事自诉,又是什么玩意儿???

忽然,一条网友的科普评论被了上来。

*

直到这时,叶哲的粉丝才发现事情好像超过了他们的意料。

她居然敢以刑事自诉的方式起诉叶哲,而法院那边也已经受理了,或许真有什么冤情。

这边,网络上的评论因为阮瞳不常理的牌,略有缓和。

【那个,打扰一下……有没有人能给我科普一下,什么是刑事自诉?[抠鼻]】

吃瓜网友们也开始动摇。

许多原本认为阮瞳只是用法律幌来虚张声势的网友,这时候也从这条法律科普摸到了阮瞳的微博下。

后面的图照片,是法院传票以及受理案件通知书。

阮瞳不会真被冤枉了吧?

更何况,如果没有证据支持,也不可能把普通案件成刑事案件。

毕竟,娱乐圈里律师函来律师函去,发声明澄清警告,甚至打民事诉讼的事件他们都见过不少。

【天啊,好担心事,这是反击的信号吧,看到来反击我就放心了】

【女鹅终于发微博了!】

下面立刻有人问。

据贴图里的信息看,阮瞳这次告的叶哲诽谤罪。如果罪名成立,依照刑法,叶哲最可以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就知瞳瞳不会让我失望,支持瞳瞳用法律武保护自己】

阮瞳这边的回击太有力,他们有些找不着主心骨,开始担心接下去该怎么办。

【这里科普一下,刑事自诉是指区别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总之就是,叶哲摊上的是刑事案件。】

科普下来,阮瞳粉丝顿时欣鼓舞。

原来,十分钟之前阮瞳登录后台,发了一条微博。

阮瞳V:刑事自诉状已经递法院受理,我们法院见@叶哲V[照片]

【被告是民事诉讼的称呼,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的称呼。换句话说,叶哲这次摊上的是刑事案件。作为吃瓜网友不知这件事谁对谁错,但是阮瞳敢以刑事自诉的方式去告叶哲,应该是有底气的。】

看为所为嘛,求求宁快糊了吧】

但一上来就直接把案为刑事案件的,却几乎没有。

【洗白路而已,大家放心最多律师函警告】

谁没事打刑事诉讼啊,大家都是在圈内混的,抬不见低见,轻易都不会玩到这撕破脸的地步。

不得不说,阮瞳这回是真的刚,刚到完全不像她冰清玉洁、柔弱无辜白莲的惯有路,太另人惊讶了。

【法盲表示不懂,被告人和被告有什么区别?】

而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叶哲粉丝,这时候除了小分还在努力控评外,大多数都下意识沉默。

【卧槽,那就是法制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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