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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前面走着一只羔羊,扭着胖嘟嘟的臀部怡然自得。它的牧者也即它的主人,放任它在这寒风中独自逡巡。寒风咀嚼着沙石,等到终于腻味之后,就一股脑把它们吐在我的脸上。
这小镇比想象中的宽敞多了,小径曲折,一排排大同小异的矮房子。我所在的教区,人人都知道Malcolm Hern是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蠢家伙。一辆卡车从身旁的土路开过,和我打了个照面的司机把油门踩到底,绝尘而去,这就是他们的待客之道。我猜我走了——我一厢情愿认为是半个钟头——乌云渐渐熄灭正午的阳光,我愣是找不到一个可供问路的镇民。
他们就算将午餐之外的事物抛之脑后,倒不至于扔着一只私有财产乱跑。它正在路旁啃着枯草根的时候,我慢悠悠地跟在它身后。
我们兜兜转转,来到了一条铁路旁,它用蹄子敲了敲铁轨,差点就要站上去,这个淘气的举动终于引来了一位调停者。他一把抱起了它,“终于找到你这个害群之马了,”粗犷的嗓音对准了我,“鬼鬼祟祟地跟踪一只羊?新奇。你是想去警局呢……还是找酒馆啊?”
我仔细打量着他,这是一个魁梧的农场主,围巾上的络腮胡黑灰夹杂。他对温度不以为然,皮围裙下穿着一件白色半袖衫,裸露的皮肤经过风吹日晒,只差一顶牛仔帽。
现在他的胡子和羊毛亲密接触,羊羔在他怀里拼命挣扎,却只是徒劳。他浑浊的双眼死盯着我,我咽了口唾沫,他则朝地上吐了口痰。
“你们的男孩不需要帮助吗?”
“那么你是要去教堂了……他们就派了个你?既然你都走到这了,那说明背道而驰得不是一点半点啊,”羊羔乱蹬着腿,他纹丝不动,“顺着来的路回去吧。神父,如果你是的话,还是别逞那个能耐的好。”
“你指什么?”
“我只看一眼就知道了,这可不是寻常的伤。”
“所以我也来看一眼,”我冲他笑了笑,“你们全镇都这么觉得吗?”
“你说呢?”
“旅馆的女士刚才告诉我这是个神迹。”
他四处看了看,脸上浮现出微笑,“和脑子不清楚的人争出个是非,就算争赢了,能有多少成就感呢?送你几句话吧。”
“什么?”
“别急着下结论。还有一句,就算认定也别急着当众宣讲。这儿不比你们城里的教会……”
“谁让信仰如此复杂。给我讲讲你们的男孩吧。他是个虔诚的小信徒么?”
“这就怪了,那个男孩并不热衷于把周日奉献给教堂,在那个时候他更喜欢的是消失无踪。他那天实在不该出现在那里。”
一片落叶自旁边的山毛榉上飘落下来,正中羊的头部,它眯了一下眼睛。
“差不多了,”我掏出烟盒和打火机,点燃一支烟叼在嘴里,我不经意地往他脸上吐了口烟,“你能送我去一趟教堂吗?”
他叹了口气,这口气就把烟雾吹散,他把羊羔夹在身侧,空出的手把老茧展开,问我要了一支。
我们吞云吐雾,一路无话,多亏了烟草让沉默变得理所应当。现在信仰的新家园就伫立在我的面前,钟楼上面的十字架让它成为镇子里最高的建筑,我当时怎么就跟个没头苍蝇一样乱跑个没完。我只是看着了公告板,上面的内容嘛——没看清。我穿过大门,而屠夫用脚后跟把烟头碾在土里,转身就走,羊羔叫了一声,替他跟我告了个别。
推开厚重的门的时候,人声戛然而止。两个人同时望向我,宣讲台旁胖胖的小个子还没合上嘴,第一排长椅上的金发女郎带着意犹未尽的神情望向我,自己敲门进来很不合时宜。
“打扰了,”我关上门,“我想,向费南主教报告‘圣痕’事件的应该就是你吧。“
穿着神父长袍的小个子迎上前,握了握我的手。好家伙,就像握着一条刚钓上来的鲇鱼。女郎一头金发,面容精致,睫毛很适合蝴蝶在上面来个滑翔。女式夹克包裹着曼妙的身材,细长的双腿外是利落的牛仔裤装,如果我再看下去她就要用那双我也说不上来点缀的东西是丝线还是绒毛的鞋子踢我了。
这位Canbeen神父就是那天的目击者。据他自己讲他有些晕血。可是随着越来越多的现代医学的拥趸无法断定伤痕自何处而来也无法给予有效的救治,他不忍看着男孩承受痛苦,便鼓起勇气做了份报告。
“他现在也还是没有丝毫好转,”他低下头,头顶的发根清晰可见,陷入回忆的声音宛如梦呓:“那天,我就是在那发现了他,”他指着教堂的后门,接着开始叙述当时的情形,和我猜得八九不离十,除了男孩端着的是个水盆,走出教堂为的是倒掉里头的污水。
“他不在……不在这。他还在镇医院里,自从把他从市区带回来就不敢再移动他了,出血量比最初的多了很多,奇怪的